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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媒体解读】实施“智慧警务”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

实施“智慧警务”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——七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
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、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,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。”


全省公安局长会议要求,要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、战略性支撑,深入实施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,持续深化高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创新集成应用,不断提升公安实战能力。


智慧先行,推进数据融合共享。要抢抓贵州打造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契机,坚持在全面深化“大合成”牵引和“大数据”应用上持续发力,统筹集约推进公安大数据服务支撑体系建设,打破各地各警种之间的壁垒,推动公安内外数据汇聚整合,夯实自动化、立体化、智能化前段感知能力建设,强化信息数据研判分析结果的数据融合与聚合精准投送,最大限度反哺基层、赋能实战。


数据引领,深化智能实战应用。智慧警务是“脑”的拓展和“手”的延伸,就是要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,向科技要警力、向大数据要战斗力。要不断拓展数据赋能实战新成果,优化警种部门智能化建设应用框架,深度融合情报、指挥、警情、舆情等业务系统,提升主动发现、预警研判、深度打击、精准管控、科学决策能力。要突出打好“主动战、数据战、合成战、效率战”,实现事故预防由全面防范向重点预防转变、服务民生由线下办理向网上通办转变、秩序管理由“人海战术”向“精准查控”转变。


人才驱动,夯实科技基础。向科技要警力,向科技要战斗力,必须有一流的科技人才作支撑。要用好科技人才招录和待遇保障激励政策,大力培养公安科技人才队伍。要完善科技兴警协同机制,加强与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高新企业合作,进一步提升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能力。要鼓励基层公安机关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,努力打造基层难点业务突破、一线警务难题攻关、先进技术服务基层实战的典型样板。


推动“汗水警务”向“智慧警务”转型,推动社会“治理”向“智理”转变,各业务警种在侦查办案、信息预警、社会管理、服务民生等领域应用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,大数据支撑服务实战作用日益凸显。实践证明,以“智慧警务”为抓手,深入实施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,就能为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、锻造过硬公安队伍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智慧保障,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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